老兩口樓下的住戶說,8月3日凌晨兩三時許,曾聽見樓上傳來兩聲劇烈的聲響,“懷疑是啥器物倒在地上了。”5樓的一住戶回憶說,也是在那個時候,曾聽見老太太在小聲地哭。
知情人說,在警方調查時,這家的女兒說,兩名老人經(jīng)常吵架,可沒想到會這樣。
因家庭矛盾
引發(fā)的一起悲劇
事發(fā)房子有兩道門,一張大“福”字張貼在里面的木門上,外面是防盜門,里外兩道門均被貼了封條。
據(jù)了解,事發(fā)當日,老太太被120急救車送往西電集團醫(yī)院搶救。3日晚上,老太太無大礙,已被接出了醫(yī)院。
昨日上午11時許,一輛警車停在小區(qū)單元樓下,老太太從車上下來,手腕上被包扎著,有民警拿著手銬跟在旁邊,前往事發(fā)現(xiàn)場。大約20分鐘后,又坐上警車離開。
華商報記者了解到,這是一起由家庭矛盾引發(fā)的悲劇。當日凌晨,老太太先用開水將老頭燙倒,后持器皿將其捅亡。隨后,老太太后悔和懊惱,曾在房間里徘徊哭泣,還打算割腕自殺。
“究竟有多大的仇恨,要對自己的老伴下手呢?何況,都這么大年齡了?”這讓小區(qū)里的人很不理解,平時看著,老兩口很和氣啊。
目前,公安蓮湖分局還在對此事進行調查。
律師:
老人犯罪可免于處罰是誤解
有市民提出來,老人觸犯法律是否可以免于法律的制裁呢?
昨日,陜西高瑾律師事務所高瑾律師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人沒有違法犯罪的特權。刑法對“刑事責任年齡”規(guī)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嫌疑人年齡是70歲,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高瑾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