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ㄓ浾?劉春華)將個人相關言論在“朋友圈”發(fā)布,是當前年輕人十分熱衷的表達方式,殊不知這樣的舉動也可能惹上官司。成都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前員工陳某就是一例。記者8月2日從成都市金牛區(qū)法院獲悉,該裝飾公司以其名譽權受侵害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陳某被判敗訴。
2015年6月,80后女孩陳某進入成都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擔任設計部經理,入職時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期一年。但2015年12月,陳某因與該裝飾公司在工作中發(fā)生矛盾而離職,并寫了一份火藥味十足的《辭職報告》,內容包括“公司七宗罪”“核算部就是一群傻子”“全公司都是警犬”“公司行政和后勤部都是吃屎的”等等一些詞句。此后,陳某將這份辭職報告發(fā)到自己的QQ空間、微信“朋友圈”等網絡社交平臺。
公司曾電話要求陳某立即刪除相關內容,但陳某沒有理睬,繼續(xù)發(fā)布了一些針對該公司的侮辱性語言。為此,該裝飾公司以其名譽權受侵害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陳某的朋友圈成員達100余人,已具備影響較大、傳播速度較快的相應規(guī)模,其在個人微信“朋友圈”發(fā)布前述內容的行為,會致使公司名譽及名譽感均受到損害。法院近日判令,陳某立即停止對該公司的名譽侵權行為,并在本地權威報紙刊登賠禮道歉聲明,為該裝飾公司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鑒于該公司未提交相應證據,證明其確實因為陳某侵權導致的經濟損害數額,因此對要求陳某賠償相應經濟損失的請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