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的四川籍小伙胡先高,2015年春節(jié)前在武漢一家網(wǎng)吧上網(wǎng)時,被當?shù)嘏沙鏊鶐ё摺V蟮弥?006年12月、2007年8月和2012年2月因盜竊被福州警方抓獲,先后被福州中院、福清法院、晉安法院判刑。但是,2013年之前他從未來過福建。
沒來過福建
被3家法院“判刑”
胡先高介紹,2015年春節(jié)前,他到武漢一家網(wǎng)吧上網(wǎng)。登記完身份,剛上網(wǎng)還不到20分鐘,派出所的警察就出現(xiàn)在網(wǎng)吧要帶走他,說他有犯罪前科,是警方重點排查對象。
更令他吃驚的是,公安系統(tǒng)顯示他的犯罪前科還不止一次,共在福建被判過3次刑。正是武漢警方的這次排查,讓胡先高得知自己早在多年前就成了有犯罪記錄的人。
為了弄清事情真相,今年3月,胡先高找到對他“判刑”的3家法院。3家法院都給胡先高看了判決書,上面顯示的被告人信息,與胡先高的身份信息完全一致,從姓名、出生年月日到住址都一模一樣。
判決書上的信息讓胡先高十分不解,自己2013年之前從未來過福建,怎么會在2006年12月、2007年8月和2012年2月因為盜竊被福州警方抓獲?
曾被告知犯罪
當時并未理會
胡先高說,2005年自己跟老鄉(xiāng)到山東淄博做涂料工,一直待在那邊待5年,2010年到2012年又去新疆。
對此,包工頭老林給胡先高作了證明。電話里老林說,胡先高在2010年前,一直跟他在山東做裝修。
老林說,胡先高跟他在一起時,曾接到老家來電話說胡先高犯罪了。當時胡先高還想趕回老家,是他阻止不讓胡先高回家,最后才沒回去。而且他本人還跟胡先高老家的村委通了電話,說胡先高一直跟自己在一起,不可能犯罪。
但是只有包工頭的證言,胡先高無法證明自己不是判決書中的被告人。胡先高說,他曾經(jīng)在老家的派出所見過被告人的照片,和他長得根本不像。
有了“犯罪前科”
經(jīng)常被警察帶走
胡先高成了“罪犯”,作為重點管控對象,工作地的警察三天兩頭就到胡先高上班的地方去找他,身邊的人都用異樣的眼光看他,且都在疏遠他。
這樣的局面,讓胡先高有生不如死的感覺。他多次到福州找相關部門給自己洗清“罪名”,還他一個清白,但都沒有結果。這個月中旬,他再次來到福州為自己“清罪”。
胡先高要怎么樣才能給自己洗清“罪名”?
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丁兆增副教授說,這事不復雜,關鍵要有部門愿意牽頭啟動調(diào)查程序。被告人信息是錯誤的,法院就應該受理,并且啟動調(diào)查程序。
法院和公安機關
都讓對方來調(diào)查
胡先高找到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廳。工作人員告訴他,身份信息被人給冒用了,可以根據(jù)每一份的判決書,去相關的法院進行再審,去更正信息,把判決書給撤銷掉,就可證胡先高不是案件的當事人了。
法院工作人員的說法和丁副教授觀點比較相同。但是胡先高表示,此前就已經(jīng)向中院申請了再審,可是沒有得到回復。
與福州晚報記者聯(lián)合調(diào)查此事的福建電視臺《愛心幫幫團第一調(diào)查》記者電話聯(lián)系了經(jīng)辦此案的法官。
電話里經(jīng)辦法官說,胡先高沒有提供任何證據(jù),法院無法甄別胡先高不是當事被告人。法官建議要去找當時辦案的公安機關來進行糾錯。
看來要想證明胡先高不是案件的被告人,只有找到當年偵辦案件的民警。
胡先高找到當年經(jīng)辦的民警,請他辨認眼前的胡先高是不是曾被他們抓獲的被告人。
民警剛開始說長得不像,接著說單從當年抓獲的罪犯照片,無法辨別是否為同一人。當時派出所抓到盜竊人時,盜竊人自稱胡先高,并且還提供了家庭成員和住址等情況,公安部門核對后也沒什么出入。
民警表示,他們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qū)Ρ桓嫒说纳矸菪畔⑦M行了核實。由于被告人說,家里沒電話,他們就用掛號信的形式通知家屬,他們已盡到告知的義務,但是寄出去的掛號信都沒有得到確認。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158條的規(guī)定,對于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充分,確實無法查明其身份的,可以按其自報的姓名起訴、審判。但前提是無法查明其身份,而丁副教授認為,胡先高的身份并不屬于無法查明的情況。
經(jīng)辦民警說,案底要更改是法院來更改。在法院啟動再審程序之后,他們就可以根據(jù)采集的指紋、血液進行DNA的比對,結果就很清楚了。
法學專家:
應由法院啟動調(diào)查
法院說由公安機關來糾錯,他們才能改。而公安機關又說,應該由法院來啟動調(diào)查程序。那究竟誰來先啟動這個糾錯程序?
丁副教授認為是法院。丁副教授說,人民法院可以有3種途徑啟動再審程序,第一種由作出判決的法院直接作出裁定,將被告人的真實信息作出修改,還原真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真正身份情況;第二種途徑就是由人民法院啟動再審程序,法院啟動再審程序之后,再退回到源頭公安機關作為一個新案件進行偵查,重新將案子移送到檢察院來提起公訴;第三種途徑是由人民法院啟動再審程序,由法院自己來調(diào)查核實作出相應的改判結果。
按照丁副教授的理解,不管是那種途徑,都需要由法院方面進行受理。而胡先高只需出示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證件即可。(記者 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