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協(xié)議,拆了房子,拆遷方認為手續(xù)不全
六旬失明老人房子何時拿到155萬元安置款

房子拆了的依伯只得蝸居鄰居家。
因為無法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臺江區(qū)太平汀洲和蒼霞地塊房屋被征收戶林依伯雖然已經(jīng)簽了拆遷補償協(xié)議,但遲遲拿不到155萬元拆遷安置款,無家可歸的他如今只得“寄人籬下”,睡在鄰居的屋檐下。
昨日下午,記者在臺江區(qū)太平里137號見到林亨水。69歲的他雙目失明,腿腳不便,一直未婚。舊房拆除后,林依伯一個人借住在隔壁鄰居家,這些天都是親戚輪流照顧。
林依伯稱,雙方當時同意以貨幣安置的方式進行補償,安置款加上對殘疾人、困難人群的補助合計155萬元。11月3日,拆遷方3名工作人員來到他家,在妹夫的幫助下,他簽名并按了手印。林依伯說,拆遷方當時并沒有蓋章,簽約后把6份協(xié)議書都拿走了。房子被拆后,林家人去拆遷方取安置款,但工作人員稱林依伯“手續(xù)不全”,暫時無法拿到安置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