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藝人和經紀人冒用石梅的歌曲《錯過的情人》擾亂演出市場,更有某些公司未經石梅本人授權,私自上線收費下載等侵權行為,石梅發(fā)表了聲明,鑒于對某些人形象顧及暫對圖片模糊處理,聲明全文如下:

聲明
“近日,發(fā)現有些藝人及經紀人冒用《錯過的情人》擾亂演出市場。某些公司還未經本人授權,演唱幾首我的版權歌曲私自收費下載等,錯過的情人是本人石梅詞曲創(chuàng)作的歌曲,版權演唱權均有我本人石梅所有,任何冒用公司下載收費都有屬侵權行為,希望相關人士能夠自律,規(guī)范演出市場,我也在收集相關證據,將保留對侵權方進行法律訴訟的權利 。”
《錯過的情人》是石梅在2007年發(fā)行的專輯中的一首主打歌曲,詞曲創(chuàng)作版權演唱權均屬石梅,歌曲演繹對錯過愛情的態(tài)度,字字真情實意,唱進人們心田,讓聽者感同身受,所以一經發(fā)行,就引起了網友的強烈追捧,一度占據熱門歌曲榜。隨后經過重新編曲的《新錯過的情人》隆重推出,石梅以直白的歌詞,描述著感情失落的精神狀態(tài),石梅用情的演唱,強烈的情感流露讓聽者感同身受,從歌聲中脫離愛情的創(chuàng)傷,找到一絲精神依靠,鼓勵大家在面對愛情的時候,要勇敢的去追求幸福,一定不要錯過他。
石梅說,做歌手這么多年了,一直在踏踏實實的創(chuàng)作,用心去演繹,沒想到有一天會這一樣,就好像自己養(yǎng)了一盆花,讓人連盆帶花給端走了,我希望每個人都夠珍惜別人的勞動成果,不要明目張膽的盜竊,也謝謝所有人對我的支持和關注,我會更加努力的走好演藝路,唱好好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