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11日訊 昨日,石獅市鳳里派出所通報稱,該所8日入戶訪查時,在寬仁社區(qū)查獲一名簽證過期、非法打工的菲律賓女子。
經查,該女子于2014年4月17日持旅游簽證入境,原本只可停留30日,但她未按期離境,一直呆在廣東深圳找工作,后經人介紹,于今年1月12日來到石獅,受雇于寬仁社區(qū)王阿婆家。“我年事已高且行動不便,需要找個人照顧生活起居,幫忙打掃衛(wèi)生、煮飯。我大兒子在菲律賓經商,經人介紹,找來這名菲律賓女子。”74歲的王阿婆說。
民警稱,“菲傭”這樣純粹的勞務輸入,是無法取得“工作簽證”,在內地就業(yè)屬違法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相關規(guī)定,該名菲律賓女子因非法居留、非法就業(yè)、未按規(guī)定辦理住宿登記,被處罰款1.7萬元,并被遣送回國。王阿婆因非法聘用外國人、容留、藏匿非法居留的外國人,被處以1.5萬元罰款。(海都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顏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