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朋友去KTV唱歌,一朋友買了單,阿文(化名)不知情又去買單,可卻買錯了房間。一來二回差了一千多元。到底是誰弄錯了房號,多付的錢又該怎么辦?
阿文約了一群朋友到某酒店KTV里的A包廂唱歌,凌晨3點,阿文出來買單,總共花了近1400元,收銀員收銀時還跟房間里的小妹核對了房號以及賬單。
沒想到第二天下午,KTV的小妹卻打來電話,說阿文昨晚買錯了包廂,付的是B包廂的賬單。他的朋友在他之前早就買好了A包廂的,該包廂消費近900元。
可當晚付錢時,KTV的小妹也沒喝酒,核對房號及賬單時還很大聲的,怎么就出了錯?自己多付的錢該讓誰負責?于是阿文找到酒店的經(jīng)理。經(jīng)理承認阿文有付錯錢這回事,說等找到B房的客人把錢要回來之后,再退給阿文。
幾天后,阿文打電話給經(jīng)理,經(jīng)理說,對方關機,已經(jīng)找不到人了,錢沒得退。阿文追問為何,經(jīng)理推說是阿文當晚自己報錯號了,阿文應自己承擔責任。
于是,阿文又找到當晚A包廂值班的小妹,酒店竟然又稱小妹報錯房號,遂把責任推到她身上。阿文和小妹覺得是當晚的收銀員操作失誤,而經(jīng)理總是避而不談。
張傳江:既然酒店方已承認阿文買錯單并多收錢,那酒店方就應當把多收的錢返還給阿文,而不能以未找到B包廂的消費者追回款項為由推脫責任。若酒店方拒不退款,則阿文可搜集證據(jù)通過法律途徑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