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報記者 林小明
本報訊 搶劫被追趕時,21歲的夏某竟持刀左捅右刺,連傷數(shù)人。昨日,晉江法院一審以犯搶劫罪,判處21歲的夏某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罰金3000元。
去年國慶后,夏某沒事做,身上又沒錢花,心里琢磨著如何撈點錢花。夏某覺得,在按摩店上班的按摩女干的都不是正當職業(yè),如果找這些人下手,也會比較安全。去年10月15日晚,他雇乘摩托車來到晉江陳埭涵埭,買了把水果刀,進了家按摩店。談好價格后,按摩女丁某便開始幫夏某按摩。突然,夏某雙手掐住丁某的脖子,致其暈倒過去,隨后抓起丁某的錢包往外就跑。
“抓住他!”夏某剛將錢包內的幾十元取出,就有3名男子持棍追趕上來。夏某嚇壞了,持刀亂捅?;艁y中,他看到路邊停著一輛自行車,本想騎自行車逃跑,但被一旁的車主攔住。夏某不管三七二十一,持刀劃傷車主王某的手,騎著自行車就跑。沒跑出多遠,夏某便連人帶車摔倒在地。
這時,重慶人譚某駕駛摩托車經(jīng)過。夏某上前跨上車,持刀脅迫譚某帶他離開現(xiàn)場。譚某在反抗時,腰部被捅了一刀。乘車逃跑不成,夏某只能繼續(xù)徒步逃跑??蓻]跑多遠,便遇到巡邏隊,被當場拿下。
法院審理查明,夏某為抗拒抓捕,持刀捅傷路人周某、譚某、王某,后又竄至一民宅取出一把菜刀反抗,在涵埭村大道被巡邏隊員抓獲。經(jīng)法醫(yī)鑒定,周某的胸部重傷,傷殘等級為八級;譚某和王某均為輕微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