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3月2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鄭剛 文/圖)昨日,鯉城交警大隊在轄區(qū)內展開交通整治,以學校周邊道路為主,為學校學生分發(fā)安全教育宣傳單,嚴查周邊道路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民警分發(fā)傳單
上午11時,閩南網記者來到浮橋繁榮路泉州第十五中學,鯉城交警大隊江南分隊的民警正在校園周邊開展整治工作。下課鈴聲響起,民警一邊維持現(xiàn)場秩序,一邊給學生分發(fā)傳單。因為沒有校內停車場,該校學生的自行車、電動車都集中停放在學校門口以及周邊場所。在學校大門口的停車場里,仍可看到個別學生的超標電動車。
泉州第十五中學陳校長告訴閩南網記者,學校設有初中部、高中部,共有3000多名學生,其中三分之二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這部分學生的居住地比較分散,距離學校有段路程,不少學生為了方便選擇騎超標電動車上下學,存在很大安全隱患。
“從去年10月份開始,學校一直在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要求學生、學長簽署交通安全承諾書。”陳校長說,學校保衛(wèi)科也出臺了系列措施,第一次發(fā)現(xiàn),給騎超標車的學生“貼單”,要求學生不得繼續(xù)駕駛。如果學生不聽勸導,保衛(wèi)科將扣留學生車輛,要求家長到學校認領,甚至是給予學生相應的處分。去年年末,學校就對29名接到學校發(fā)出禁止中學生騎超標車到校的告知仍違反規(guī)定的學生進行處分。陳校長還表示,學校曾扣留了一部學生的超標電動車,半個多月都沒有家長愿意來認領。
鯉城交警大隊的民警說,按照規(guī)定,學生不駕駛五類車輛,包括不無證駕駛摩托車、不駕駛超標電動車、不騎行“死飛”自行車、未滿12周歲不騎自行車、未滿16周歲不駕駛電動自行車。學生年紀小,且未接受過系統(tǒng)訓練,超標電動車車速太快,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學生安全教育是持續(xù)的過程,鯉城交警呼吁學生、家長要重視并一同參與。
據統(tǒng)計,當天,鯉城交警大隊在轄區(qū)學校周邊道路開展交通整治,查獲貨車超載4起、貨車超員3起、市區(qū)使用超標電動車接送學生24起,無牌三輪車上路行駛9起,有效凈化了學校周邊道路的交通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