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踏著冬日暖陽來了——廣東異地高考實施細則開始公開征求意見。新方案仍執(zhí)行去年“三步走”政策,明確隨遷子女2016年起可報名高考,明確了“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的標準。其中,在廣東省合法租賃住房的,也屬于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這意味著,細則正式實施后租房者若其他條件符合政策要求,其子女可在粵報名高考。
昨日,廣東省教育廳公布《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并開始向社會征求意見。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目前這一方案還在征求意見中。和以前相比,《辦法》并沒有放寬門檻。而此次征求意見,是落實去年省政府關于異地高考的文件具體操作的問題,明確如學生去報名應帶什么材料之類的具體操作方法。下一步省教育考試院會公布具體文件。
異地高考仍按“三步走”
《辦法》稱,所稱隨遷子女是指跟隨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生活、就學的非廣東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廣東省戶籍就業(yè)人員子女。
去年12月2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fā)通知,確定廣東省從2013年開始分步實施隨遷子女就地升學考試,相關工作分三步實施。
三步走
2013年起
通過積分入戶廣東省的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其隨遷子女不受入戶年限、就學年限等限制,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并可與廣東省入戶地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2014年起
經(jīng)縣(市、區(qū))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并連續(xù)3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按國家規(guī)定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具有廣東省中職學校3年完整學籍的,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等職業(yè)學院招收中職學校畢業(yè)生招生考試(即:“3+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和高職學校對口自主招生考試),并可與廣東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2016年起
經(jīng)縣(市、區(qū))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并連續(xù)3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按國家規(guī)定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并在父母就業(yè)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的,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并可與廣東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新辦法
而最新《辦法》與“三步走”內(nèi)容一致,實施時間、所設條件相比都沒有變化。
在最新《辦法》“第三步”的條件闡述中,仍然規(guī)定:符合參加高考升學考試準入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要求辦理報名手續(xù)在廣東省參加高考的,與廣東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不過,《辦法》對“隨遷子女在父母就業(yè)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的表述略作修改,加上“或”字,改為“隨遷子女在父親或母親就業(yè)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階段學校3年完整學籍”。而《辦法》在其他相關條文中,相關稱謂也表述為“父親或母親”,使條件闡述更為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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