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國民黨前“大掌柜”劉泰英,被國稅局查出他轉任昌泰投資公司總裁后逃漏投資不良債權獲利的所得稅,需補稅加罰款1億900萬余元(新臺幣,下同),劉提行政訴訟主張補稅處分書未合法送達,處分無效,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查出處分書是他媳婦簽收,已合法送達,判決他敗訴。
劉泰英因欠稅遭限制出境,今年8月7日欲搭機去北京,在機場被攔下。
劉泰英2005年與3名投資人合伙投資華僑銀行不良債權,取得新北一塊土地開發(fā)權再出售,土地出售未果被法院拍賣。臺北國稅局計算劉泰英分到1.9億余元,但劉未申報,逃漏該年所得稅7000萬元,加罰0.5倍罰款3000多萬元,共計1億900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