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8月7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黃姓男子凌晨潛入三戶民宅偷走八瓶洗衣精,被控竊盜;他雖解釋長期吃安眠藥,無法控制恍惚時行為導致,但仍被起訴。不過法官調查發(fā)現(xiàn),他曾在服藥后爬墻摔斷腿,還曾花四千元買一堆巧克力,認為他是受藥物影響,判他無罪,但必須監(jiān)護六月并調整用藥。
士林地檢署指出,精神鑒定報告無法證明黃真的有吃過藥,況且他行竊時還能騎機車代步,決定上訴。
黃姓男子(36歲)以打零工維生,他曾吸食毒品,三、四年前出現(xiàn)憂郁癥狀,還試圖燒炭自殺。2008年起,黃飽受失眠之苦,因情緒低落、沖動控制差,被醫(yī)師診斷為情感性精神病。
去年7月22日凌晨,黃騎車到臺北市大度路,于四分鐘內連續(xù)翻入三戶民宅搜刮洗衣精、柔軟精等八瓶洗劑;天亮時住戶欲洗衣,左鄰右舍發(fā)現(xiàn)“洗衣精不見了”,驚覺被竊。
警方調閱監(jiān)視器畫面,查出黃姓男子凌晨騎車到這處封閉型社區(qū),只拿走洗衣精,離去時還邊騎邊掉。
黃姓男子承認拿走洗衣精,他懊惱地說“我根本不知道為什么會拿?沒道理偷這個!”強調因吃了安眠藥,屢屢出現(xiàn)夢游副作用。
他說,他曾在吃完安眠藥后爬墻摔斷腿和肋骨,也曾經莫名其妙到超商花了四千元買巧克力,“回神”后卻完全想不起來事發(fā)經過。他在法庭上苦嘆“不吃藥的話,我兩、三天都睡不著,吃了藥卻變呆,我也不想這樣!”
法官認為,黃偷的物品價值不高,還攜帶困難,當時也沒帶袋子,不僅贓物沿路掉,警察也沒扣到任何洗衣精,可見行為“唐突失慮”。
由于精神鑒定報告指出黃不管有無服用藥物都可能出現(xiàn)失控的舉動,法官因此令他到醫(yī)院接受監(jiān)護,并調整用藥,期盼他回到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