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8日電 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北市內湖初中鄭姓班導師日前上理化課時,誤把濃硫酸當醋酸。一名女學生不慎把濃硫酸噴濺到同學,其中洪姓男學生被噴中臉、手,有部位分遭二、三級燒燙傷,送三總急救,目前仍住院觀察,日后須植皮、美容。
洪生父母27日向臺北市議員江志銘陳情,指“幸好”兒子當時戴眼鏡,眼睛才未噴到濃硫酸。他們呼吁市府全面檢視各初中理化實驗室,須有足夠護目鏡、面罩等安全護具,并督導各校落實實驗室課程安全規(guī)范。
教育局說,此次是老師未落實安全規(guī)范,導致學生受傷,已要求校方舉行考績會懲處,并對全班學生心理輔導、全力照顧受傷學生;27日也再次通令各校上實驗課,務必遵守安全規(guī)范。
本月21日內湖初中鄭姓班導上“酯化反應”課時,準備乙醇(酒精)、醋酸及濃硫酸3種藥劑,因藥劑玻璃瓶外觀相似,誤把濃硫酸當成醋酸倒進燒杯,供學生以滴管吸取。
當時多位學生擠在課桌旁,一位女同學因手肘被撞,滴管內濃硫酸噴濺出來,洪姓男生首當其沖被噴中頭、臉,皮膚立即發(fā)黑、劇痛而大叫,另3名學生手、衣褲被濃硫酸濺到,幸無大礙。班導發(fā)現(xiàn)后,以生理食鹽水沖洗傷處,并通報校方送三總急救。
鄭老師26日提出檢討報告,自承犯下搞錯藥劑、未維護上課秩序等錯誤,愿負全責,并與家長討論醫(yī)療費用及賠償問題。校長曾文龍說,事發(fā)后鄭老師很自責,幾乎天天到醫(yī)院探視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