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26日電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糖售地弊案再審,臺中高分院今天(26日)宣判,依背信等罪,判處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徒刑9個月,前“立法委員”洪奇昌判無罪,全案定讞。
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被控在臺糖董事長任內(nèi),涉嫌因前“立委”洪奇昌關(guān)切,而改變臺糖土地“只租不售”政策,把地賤賣給贊助洪奇昌的春龍公司,致臺糖損失新臺幣2億多元。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依背信等罪,判刑吳乃仁3年10月、洪奇昌2年4月、春龍公司總經(jīng)理潘忠豪3年7月確定。吳乃仁、洪奇昌等人聲請再審。
臺中高分院審核再審聲請案的合議庭認為,吳乃仁在2003年核定底價后,已報臺“經(jīng)濟部”備查;吳乃仁于2003年10月離開臺糖職務時,因核定標售底價已逾6個月的有效期間,經(jīng)相關(guān)人員評估認為地價并無波動,而延長有效期,未予調(diào)整;全案難以認定土地底價有低估狀況,而裁定全案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