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年約四十歲的吳姓男子,前年三月間到KTV和友人相聚唱歌,見同場有名身材火辣的三十歲熟女,竟趁熟女酒醉,藉機“扛尸”回家,性侵熟女兩次,吳男事后手抄《心經(jīng)》二百一十六遍才換得熟女原諒,士林地方法院昨以乘機性交罪判處吳男一年十月,緩刑五年,其間交付保護管束,并服社會勞動一百小時。
從事電子業(yè)的吳男當天應(yīng)三名友人之邀赴會,遇到友人帶來的熟女,吳男即心生好感,眼見熟女不勝酒力,吳男假借送她回家,卻要出租車司機開往吳男位于汐止的住處性侵,雖熟女試圖抗拒,但酒醉無力抵抗,隔天清醒后見自己衣衫不整才確認被性侵。
吳男出庭時坦承犯行,希望熟女給他機會反省,雙方調(diào)解后熟女要求吳男抄寫《心經(jīng)》一百零八遍,才愿意原諒吳男,并同意法院從輕量刑。吳男花了兩個月用A4紙張抄寫一百零八遍后,熟女嫌字跡太潦草,吳男又再花兩個月時間,重抄了一百零八遍,才終于得到熟女原諒,法官因此審酌吳男尚值青壯年,還要撫養(yǎng)高齡八十多歲的父親,給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