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莆田市物價局召開了莆田市區(qū)自來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聽證會。社會各界共21名代表參加了本次聽證會,其中有7名聽證代表反對調高莆田市區(qū)自來水價格。
據莆田市物價局相關人士介紹,此次莆田市區(qū)自來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各擬出了兩種方案供聽證代表商議,最終方案會報請市政府審批后,將在今年11月1日實施。
【調整方案】市區(qū)自來水價格:第一階梯漲到1.95元或2元/噸
污水處理費:戶均每月多繳3元
記者從會上獲悉,本次聽證會,還就莆田市污水處理費價格調整進行了聽證。
方案一:調整為居民用水0.95元/噸、非居民用水1.40元/噸;重點建制鎮(zhèn)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為居民用水0.85元/噸、非居民用水1.20元/噸。
方案二:調整為居民用水1.00元/噸、非居民用水1.40元/噸;重點建制鎮(zhèn)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為居民用水0.90元/噸、非居民用水1.20元/噸。
據悉,目前莆田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為0.8元/噸(不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水)。若執(zhí)行新的收費標準,市區(qū)85%的居民每月增加污水處理費(按收費標準0.95元/噸、戶均用水20噸計算)支出3元左右。
聽證代表:管網漏損率高 不應由市民買單
莆田市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此次調價主要因三個方面的因素,即補償成本的需要;保護水資源、促進節(jié)約用水;保障供水安全、提高供水服務、推進供水設施建設。
記者從莆田市物價局獲悉,參加此次聽證會的,共有來自社會各界的21名聽證代表。其中,共有7名聽證代表反對調高莆田市區(qū)自來水價格。
城廂區(qū)國稅局戴先生認為,莆田市自來水公司是國有公共服務企業(yè),大部分的資金投資都是由政府出資。按照相關法律,國有企業(yè)的利潤率不應大于6%,但本次調整的水價,是按照8%的企業(yè)利潤率進行調整。
福建壺蘭律師事務所白律師表示,根據提供的聽證會材料,莆田市自來水公司和涵江區(qū)自來水公司近三年平均實際供水管網平均漏損率在33.55%和25.86%,遠大于省政府規(guī)定的17%的要求。“企業(yè)應該首先完善管網建設,并進行嚴格維護。漏損率較高導致的損失,不應由市民來買單。”白律師說。其余5名聽證代表也表達了類似的看法。
記者從會上獲悉,還有一些聽證會代表表示,即使要提高水價,第一階梯的價格也不應該做調整,其他階梯用水價格和水量,應實行“價低量高”原則。
相關人士稱,此次聽證會后,他們會收集、整理各方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并對擬調整的方案進行重新審核。新方案擬定2016年11月1日起執(zhí)行,調價方案將報請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實施。(記者 陳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