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前天上午,有一群游客到福州動物園游覽時(shí),在猴山處,竟折下本用于遮陰的藤蔓,垂下欄桿“釣”獼猴。一旦有猴子好奇攀上藤蔓,游客就慢慢拉上藤蔓,再故意松手,致使猴子摔在地上。
列入“游客黑名單”
對于游客的不文明行為,園方頗為無奈。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動物園只能勸阻,沒有執(zhí)法權(quán),但“嗓子喊啞了都沒用”。我們不禁要問:遇到不文明行為,難道只能求游客“手下留情”嗎?
首先,獼猴是國家二級保護(hù)動物,游客“釣”猴,明顯是在傷害國家保護(hù)動物,園方完全可以報(bào)警。警方不僅能制止“釣”猴行為,也能產(chǎn)生震懾效應(yīng),讓其他人不敢效仿。
其次,動物園事后可向旅游主管部門舉報(bào)不文明游客,申請將其列入“游客黑名單”。國家旅游局已公布并正式施行《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對不文明游客的行為進(jìn)行記錄,施以信用懲罰,讓其付出代價(jià)。最后,動物園還可對致猴受傷的游客索賠。
總之,對于不文明行為,園方不能止于勸阻,更要較真、舉報(bào)、追責(zé)。(段思平)
對公德無敬畏比“釣”猴更可怕
游客素質(zhì)高低有別,福州動物園出現(xiàn)“釣”猴游客,一點(diǎn)也不奇怪。部分游客常常因不文明行為遭到吐槽,這不是最可怕的??膳碌氖牵行┤诉B對公共文明公共道德最起碼的敬畏感都不存在了。沒有了恥辱感,沒有了敬畏意識。就像新聞中所說,有些游客不聽勸告,還反過來斥責(zé)工作人員,這樣的行為,比違背公共秩序的不文明還可怕。(黃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