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下午4點多,福州林女士在省體游泳館游完泳,赤腳走進更衣室時,腳底被玻璃片割傷了。
昨日上午,記者看到林女士的左腳掌下,有一個長約1厘米的傷口。“傷口雖不大,但割得挺深,走路時不敢整個腳掌踩下去。”林女士說,腳被割傷后,工作人員只提供了碘酒讓她簡單消毒,沒有帶她到急救室做進一步包扎,“我甚至懷疑游泳館內(nèi)沒有急救室。”
游泳館內(nèi)為何會有玻璃碎片?到底有沒有急救室?昨日下午,記者到了省體游泳館,在游泳館內(nèi)的小賣部,記者看到里面都是塑料瓶裝和易拉罐裝飲料;更衣室入口處,貼了一張“入池須知”,上面寫著“嚴禁將玻璃器皿、尖銳物品及易拉罐飲品等帶入池區(qū)”。在游泳館后門、靠游泳館辦公室一側(cè),記者看到了一個急救室,不過急救室門鎖著。
記者表明身份后,游泳館謝館長通知工作人員打開急救室的門,記者看到里面配備了一些藥品及病床、護頸等設(shè)備。謝館長說,急救室只有遇到溺水、需要做心肺復(fù)蘇等急救的泳客時才打開,而平日在入口處備有藥品箱。
謝館長說,池內(nèi)禁止泳客帶任何玻璃器皿進入,在進入泳池前的門口,有工作人員檢查,但難免會有一些女泳客悄悄將裝有精油等化妝品的小瓶子帶進更衣室,而玻璃瓶摔碎后也沒有及時告知工作人員打掃,事后他們已通知工人及時沖洗了地面,也讓工作人員今后加強巡查。(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鐘蘭)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