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友分手?jǐn)?shù)日,內(nèi)心苦悶借酒消愁,醉后看見一輛電動車跟女友的很像,竟拿起石頭砸車泄憤。
日前,暫住在福州市城門鎮(zhèn)的小陳被樓下電動車的警報聲吵醒。他起來到陽臺上一看,發(fā)現(xiàn)一個男子正拿著一塊石頭在砸自己的電動車,便立即報警并下樓制止。
城門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趕到現(xiàn)場,看到報警人與一名男子扭扯在一起。那名男子滿身酒氣,嘴里罵罵咧咧,大聲喊叫道,“砸我朋友的車,關(guān)你什么事!”旁邊地上倒著一輛電動車,電動車車頭塑料殼有幾處破損,報警人小陳對民警說明情況,稱這電動車是自己的,不知道為何這男子一直聲稱車是他朋友的。
隨后,民警將該男子帶回派出所醒酒。待其酒醒后,告訴民警他姓邱,今年4月底,與其談了半年的女友嫌其不上進,沒有良好的物質(zhì)基礎(chǔ),決意分手。邱某又氣又悲,當(dāng)晚和朋友喝酒散心,回去的路上看到一輛電動車的車頭有卡通圖案,跟他女友的很像,便想起了被甩的事,就拿起石頭砸車發(fā)泄。
最后,民警對邱某進行批評教育,邱某賠償小陳損失500元,雙方達成和解。(郭金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