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5日開始,榕城市民黃女士陸續(xù)接到色情類騷擾信息,他從“騷擾者”口中得知,自己的個人號碼被人發(fā)布在微博上,并配上相應的色情需求內容。黃女士懷疑,可能是自己半個月前購物時舉報了商家送貨不實導致商家進行報復。
黃女士于2015年12月中旬在微博上找到了一個做海外代購的店家,并向對方訂購了400元的商品,通過微信支付了賬款。半個月之后,黃女士向對方要貨,未獲回音,她覺得自己可能上當受騙了,于是對其進行了舉報,后對方立即回復,并表示立即發(fā)貨,但黃女士也必須撤銷舉報。黃女士答應后,于2016年1月3日接到貨,但發(fā)現自己拿到的貨與之前訂的并不一樣,“原來買的一大一小,現在送來的兩個都是一樣的”,她便通過微信欲質疑對方,卻發(fā)現已被對方拉黑,于是她第二次進行舉報,后該微信號被封。
這之后,從1月5日開始,黃女士便陸續(xù)接到色情騷擾的信息,“電話幾乎被打爆了”,黃女士說,自己無奈之下從一名“騷擾者”處了解到,自己的手機號碼被人發(fā)布在新浪微博上,并附帶了色情需求的相關內容,她隨即找到該微博賬號并對其進行舉報,消停了兩天之后,又有新的色情電話打過去騷擾。黃女士說,她發(fā)現對方注冊了新的微博賬號,東南快報記者找到了黃女士口中的這個微博,發(fā)現該博主所發(fā)微博內容最早時間為2016年1月5日,總共只有6條,內容里掛上黃女士的號碼,并附上“SM”字樣。黃女士對其進行舉報,卻未獲成功。
昨日,黃女士通過快遞公司找到了寄貨人的號碼,顯示為廣東珠江的號碼,記者多次撥打但始終無人接聽。
對此,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丁兆增表示,如果黃女士的手機號碼的確與色情內容附在一起,那么該行為人此舉或已侵犯到黃女士的名譽權、隱私權和財產權,嚴重的甚至涉嫌刑事犯罪,黃女士應及時向警方報案,查清何人所為,并追究其相應責任。另一方面,黃女士可以將其遭遇侵權的情況及時告知網絡服務提供者,對方有采取刪除、屏蔽等相關阻止措施的義務,如若對方不履行,可對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記者 吳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