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丟了自認(rèn)倒霉,結(jié)果還被撿手機的人盜刷近萬元。還好失主醒悟過來報了警,最終民警為其挽回了損失。
“如果不是銀行郵寄來催款的通知單,我還不知道自己的信用卡被盜刷了。”說起丟手機又被盜刷信用卡的事,福州的劉先生一臉郁悶。
去年8月中旬,劉先生和妻子一起到倉山沃爾瑪超市購物時,將小米手機弄丟了。劉先生是一家小超市的老板,備有兩部手機。這部丟失的手機,是他的備用機。因手機不貴,劉先生也不在意。幾天后,他又買了新手機,并重新辦了卡。一直到去年12月,他收到銀行的催款單時,才傻眼了。
按照催款單上顯示,從去年9月開始,劉先生的信用卡陸陸續(xù)續(xù)被盜刷,4個月間,一共被盜刷9500多元。劉先生趕緊跑到蓋山派出所報警。當(dāng)民警詢問劉先生是否有將信用卡綁定手機號碼時,劉先生的妻子賈女士才想起在半年前,她為了網(wǎng)購方便就將一張信用卡和丟失的手機綁定在一起。通過查詢,民警發(fā)現(xiàn),盜刷信用卡的人一共在京東商城消費9500多元,且貨物都郵寄到蓋山后坂村的一棟民房。
1月4日晚8時許,民警在民房內(nèi)抓到盜刷信用卡的嫌疑人李某。事后李某稱,撿到手機后,他發(fā)現(xiàn)手機沒加鎖,于是就將手機帶回家,準(zhǔn)備自己用。后來玩手機時,發(fā)現(xiàn)里面裝有京東商城的APP購物軟件,可以直接登入,并且還綁定了一張信用卡。去年9月6日晚8時許,李某成功買了一件黑色男士夾克。之后,李某又陸續(xù)購買了平板電腦、小型冰箱等。目前,李某因涉嫌盜刷信用卡被刑拘。
警方提示,隨著手機銀行、電子錢包等移動支付終端的普及,大家在享受便捷、時尚消費的同時,也要有風(fēng)險意識,注意做好保密措施。一旦存儲有身份資料、銀行卡資料、QQ號碼等個人信息的設(shè)備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就可能成為他們的犯罪工具。此類設(shè)備丟失一定要及時掛失電話卡,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手機號碼綁定的銀行卡或信用卡騙取錢財,造成資金損失。(記者 陳海東 通訊員 蓋山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