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時尚巨頭Zara再陷抄襲風波,優(yōu)衣庫母公司迅銷集團近5年來首次半年凈利潤下滑
快時尚巨頭Zara又被設計師指責抄襲了。
近日,美國洛杉磯27歲的設計師Tuesday Bassen控訴Zara抄襲了自己的設計之后,20多位設計師一哄而上,同仇敵愾地攻擊Zara母公司Inditex SA 印地紡集團的產品對他們的作品進行了抄襲。
8月12日,Inditex集團公關部相關負責人向長江商報記者解釋:“Inditex集團非常尊重所有藝術家、設計師的個人創(chuàng)作,也嚴肅處理涉及第三方知識產權的相關事宜。”
隨著經濟不斷發(fā)展人們生活節(jié)奏的不斷加快,人們對時尚服裝的需求也大大增加,而快時尚品牌也抓準了人們的需求之“快”這一特點,順勢飛速發(fā)展。但久而久之,如此之快的節(jié)奏,也會暴露出很多問題。其中,設計感下降、設計師匱乏、抄襲問題嚴重,就成了“快”帶來的致命傷。
多家快時尚品牌陷抄襲風波
其實,在快時尚品牌中,有過抄襲行為的不只Zara一家,H&M、Forever21等幾乎所有的快時尚品牌都有過。
2015年,知名體育用品制造商阿迪達斯集團控告美國品牌Forever 21使用阿迪達斯原創(chuàng)的“三道杠”商標。阿迪達斯在訴訟文件中稱,F(xiàn)orever 21的某款衛(wèi)衣,可能對公司的“三道杠”商標獨特性造成損害,混淆消費者對產品屬性的認知,有借此欺騙消費者的嫌疑。因此,阿迪達斯要求Forever 21停止出售相關產品,并上繳該款產品的利潤所得。
“時尚行業(yè)很難保證設計的專利性,設計師本身也是以模仿開始的。學會仿,然后仿得好,仿得妙,仿中有改,改中創(chuàng)新,這就是設計師的成長歷程。”湖北省服裝商會秘書長周進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沒有一個設計師可以坦言從未仿過別人的設計。對于設計的原創(chuàng)和抄襲,也沒有一個公認的標準。一件衣服什么情況算是抄襲,什么情況算是借鑒,無法規(guī)范。
“產品設計完全的照搬,只能說明在商業(yè)世界里,大魚從來都是‘欺負’小魚的。”周進向記者表示。像Zara類似的快時尚品牌被指責抄襲的案例其實年年都有,快時尚品牌從來不曾缺席抄襲指控,F(xiàn)orever 21、Urban Outfitters、Nasty Gal 等都是過往案例,只是影響大小而已。
曾有媒體指出,在業(yè)內,Zara的抄襲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甚至可以說是已經成為了Zara的核心競爭力之一。這樣的評價多多少少還是讓人驚訝。不禁令人感嘆,快時尚品牌的商業(yè)模式究竟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