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9日電 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網(wǎng)站消息,江蘇省南京體育學院原院長張雄(正廳級)涉嫌貪污罪一案,7月17日,經(jīng)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江蘇省鹽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鹽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張雄在擔任南京體育學院副院長、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采用虛報冒領、直接侵吞等方式非法占有南京體育學院巨額公款,依法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