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殘疾人權益,進一步將扶殘助殘優(yōu)惠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石獅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日前對2016年殘聯(lián)扶助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就學工程業(yè)務工作進行了適當調整:
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作為補助對象:殘疾人;列入低保對象殘疾人家庭的子女或重度殘疾人家庭的子女;家庭發(fā)生重大變故如遇自然災害或患重大疾病的殘疾人或殘疾人家庭的子女。相關補助標準如下:
1.對考取并就讀高中(含職業(yè)高中、中專、技校)的,給予每人每年在校期間1000元的助學補助;
2.對考取并就讀全日制高等院校的,給予每人每年在校期間2500元的助學補助;
3.對在本市外特教學校就讀的本市戶籍殘疾學生,給予每人每年在校期間1000元的助學補助;
4.對參加電大、遠程等非全日制畢業(yè)的,給予大專學歷3000元、本科及以上學歷5000元的一次性助學補助;
5.對參加自學考試單科成績累計每合格5門的,給予1000元的助學補助。(記者 歐潤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