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內扒竅 六旬男子被判刑
海都網(wǎng)—海峽都市報訊 7月5日 鯉城法院
刑法修正案(八)實施后,昨日下午,泉州市區(qū)第二起扒竊案在鯉城法院一審宣判——62歲的泉州人傅某果因扒竊175元,被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今年5月28日,是泉州市區(qū)開元寺吃齋日。當日上午,寺內大雄寶殿東側廣場人頭攢動,上百善男信女排隊領取齋飯。9時許,一個中等身量、頭發(fā)花白的老人擠進人群,四處打量。最終,他將目光定在了市民黃某令的左側褲帶上。不一會兒,老人伸出兩根手指,將黃某令別在褲帶里的零錢牽出。就在此時,一群反扒人員朝他撲了過來,他隨即被警方控制。
傅某果落網(wǎng)后,當日扒竊的175元被警方交還給黃某令。經(jīng)查,傅某果曾因盜竊于1991年、1997年、2002年、2006年和2008年分別被泉州市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會勞動教養(yǎng)過。(本網(wǎng)記者 韓影通訊員 潘銀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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