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鄭捷(圖自臺灣東森新聞)
中新網(wǎng)7月21日電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臺灣新北市檢方21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將臺北捷運隨機殺人案被告鄭捷以殺人罪、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并請求法院依法處以死刑。檢方表示,鄭捷犯案時沒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但有自戀、不成熟和反社會人格,且犯案后無悔過之心,因此求處死刑。
檢方指出,鄭捷具有反社會、自戀之人格特質(zhì),不成熟、常有標新立異之舉,對于他人遭遇之同理心較為欠缺,具有特殊之世界觀,認為世界是虛無的,人生無意義,傾向悲觀,對于應(yīng)付人生之事覺得麻煩,長期有自殺念頭,但無勇氣自殺等人格特質(zhì)。
鄭捷2014年5月21日下午在臺北捷運車廂持刀砍人,造成4人死亡、20多人受傷,震驚臺灣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