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曾喧騰一時的塑化劑事件,昱伸公司非法將塑化劑添加起云劑,使多家下游廠商受到影響,統(tǒng)一食品公司也深受其害,向昱伸求償近10億元(新臺幣,下同),4日上午臺中高分院判決昱伸賠償統(tǒng)一1億3千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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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者昱伸明知塑化劑有毒,為非法食品添加物,但自1996至2006年間,卻向廠商金童購買塑化劑添加在起云劑內(nèi),混合成合法食品添加物,販售給不知情的廠商,供廠商制成飲料、食品流入市場,危害消費者健康。
統(tǒng)一食品公司因在不知情情況下,采購到摻有塑化劑的香料,并添加在食品中,事后統(tǒng)一將所有相關產(chǎn)品全部銷毀,商譽也受到影響,因此統(tǒng)一向昱伸公司提起民事求償近10億元,今天上午臺中高分院判決昱伸賠償統(tǒng)一1億3千多萬元。
刑事部分,分別判處昱伸負責人賴俊杰、簡玲媛夫婦15年、12年有期徒刑,并科罰金15萬、12萬元,昱伸公司判罰金2千4百萬元。
此案件共有561位受害消費者提告求償,金額高達78億,但新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卻讓人大失所望,僅判37間中的18家業(yè)者須賠受害者購買產(chǎn)品花費金額120萬元,至于精神慰撫金等部分均被駁回,還有知名的食品公司僅須賠償9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