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臺日雙方在今年4月10日簽訂漁業(yè)協(xié)議,臺灣民間團體16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認為釣魚島列島在《馬關條約》割讓領土中,并未包括在內,主權地位不屬于日本已經(jīng)很明確。“臺日漁業(yè)協(xié)議”等于是臺灣自喪主權且為日本單方主權背書,已屬于嚴重喪權,簽訂有甚于《馬關條約》之外的不平等條約,民間團體將自謀救濟成立訴訟團,17日前往宜蘭地方法院按鈴申告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侵占及侵權。
臺灣民間訴訟團認為,日本意圖將釣魚島“國有化”后,造成東海海域動蕩及危機,2千300萬臺灣人民恐懼不安,日方對此應付精神賠償,選在明天6月17日的日本始政日,循司法途徑將前往宜蘭地方法院申告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以象征性的200萬新臺幣提出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