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經寧化縣政府研究同意,莆炎高速公路(寧化段)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出爐。
該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福建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試行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的通知》 (閩政〔2017〕2 號)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廉潔”的原則,結合寧化實際制定。
該方案明確,征收土地的種類包括,耕地、林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莆炎高速公路(寧化段)涉及泉上鎮(zhèn),征地綜合地價統(tǒng)一按35750元/畝標準,乘以相應系數調整。其中耕地(包括水田和旱地)為1.0;園地、經濟林地為0.4;非經濟林地為 0.25;建設用地為 1.0;未利用地為0.10。征收耕地的按耕地年產值 1400 元/畝補償。魚塘(養(yǎng)殖水面)按耕地年產值1.5倍(2100 元)補償,人工建造的魚塘養(yǎng)殖設施,土坎堤魚塘按1800 元/畝,石(磚)
砌魚塘按4000元/畝補償。果樹和經濟林的補償,果樹未產果的,按造林成本2倍補償,已產果的,根據果樹的生長周期和樹勢的盛衰,按其征收前四年平均年產值的4倍補償。用材林補償費,人工幼林按造林工本費的2倍補償,天然幼林按人工幼林造林成本補償,中齡林按成熟林畝材積產值的 40%補償,成熟林按其畝材積產值的 30%補償,省級以上珍希樹種,政府掛牌的名木古樹按同類用材林成熟林標準的4倍補償。竹林按平均年產值的2倍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