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婦人七年詐騙親友126萬元
陳某某年逾五旬,本應是盡享天倫之樂的年紀,但僅有高中文化的她卻在7年內詐騙親友126萬余元,受騙者多達34人。9月17日記者了解到,近日岳陽市君山區(qū)法院審結一起詐騙案,被告人陳某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5萬元。
經審理查明,自2009年起,陳某某利用親友、鄉(xiāng)鄰的信任,明知自己無能力償還欠下的高利貸,刻意隱瞞其真實財務狀況,多次虛構借款事由(如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兒子在外地經營的手機門面擴充需要資金、他人就醫(yī)急需用錢等),以承諾高息、到期還本付息為誘餌,將后借的錢用于償還先期已欠的高利貸本息,先后騙取34人126.13萬元。最終陳某某無力償還,主動投案自首。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借款用途、隱瞞個人真實債務情況的手段,以借為名,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陳某某主動到案,如實供述案件事實,是自首,依法可以減輕處罰。陳某某得到大部分被害人的諒解,當庭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瀟湘晨報記者 周凌如 實習生 劉萌萌 通訊員 袁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