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吸毒販毒,還替他人保管毒品。日前,經(jīng)安徽省宿州市橋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員龍龍和孫香粉有期徒刑四年零八個月和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和1000元。
員龍龍與孫香粉這對情侶均為宿州市沱河辦事處無業(yè)人員。2015年下半年,在宿州市三角洲公園、東關(guān)七十一處附近,員龍龍先后兩次將0.4克毒品甲基苯丙胺賣給吸毒人員員某,得款400元。同年7月上旬至8月17日,員龍龍又先后6次將1.2克毒品甲基苯丙胺賣給吸毒人員員某某,共得款1200元。8月20日下午,歐某(情況不詳)來到兩人住處,拿出1大袋和17小袋毒品,告知其大袋毒品留給二人吸食,小袋毒品由其保管。次日下午,公安機關(guān)在兩人租房處將其抓獲,現(xiàn)場查獲他人托其保管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0.6克,用于吸食的甲基苯丙胺2.2克,另從孫香粉身上查獲毒品海洛因0.1克。
(夏長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