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日報消息,孝子弒母,算不算故意殺人?日前,一起兒子殺母案在蘇州市吳中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陳某某犯故意殺人罪獲刑6年。
今年52歲的陳某某中年離異,1994年起與母親租房生活。母親長年被高血壓、心臟病等病痛折磨,自2012年起身體每況愈下,又不愿去護理院。陳某某既要工作,又要照顧老母親日常起居。今年1月,90歲的老母親摔傷了腿,病痛加重,總是重復著“早日解脫”“活不過過年”之類的話。1月24日,陳某某從單位趕回家為母親做飯。母親又說起“活著沒意思,你幫我解決吧……”陳某某便伸手掐向了母親的脖子,母親沒過幾分鐘就因呼吸衰竭而死亡。陳某某打開煤氣罐自殺,隨后放棄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今年7月初,吳中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陳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建議法院判處八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7月4日,陳某某由哥哥作為近親屬向吳中區(qū)法律援助中心提出辯護申請。
7月13日下午,陳某某殺人案在吳中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從輕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六年。陳某某對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懺悔自己是為了減輕母親的身心痛苦才無奈出手,自己也非常痛苦,當庭表示不上訴。
吳中區(qū)法律援助中心專職律師王媛介紹,她與另一位律師在接受指派后第一時間趕赴檢察機關閱卷,走訪陳某某的哥嫂、侄女、鄰居了解情況,趕赴看守所會見陳某某,為陳某某作了從輕量刑的辯護。她認為:“本案的發(fā)生是一場家庭倫理悲劇,照顧生母22年的孝子無法被簡單貼上惡的標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