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林某一年內(nèi)為7輛車處理了40多分的交通違法。20日,他到臺江交警大隊窗口處理違法時暴露了,因為他連閩A095G9車主的姓名、性別都答不出,涉嫌賣分,當場被交警抓獲。目前,因“買分賣分”,林某和中間人廖某已被公安機關(guān)處以拘留7日并處500元罰款的處罰。
交警查詢發(fā)現(xiàn),2015年7月至今,林某已處理過7輛車共40多分交通違法。調(diào)查中,林某供認,他和廖某約定,他以每分100元的價格為閩A095G9小車處理違法。而廖某則是以每分200元的價格,為閩A095G9小車車主處理交通違法,賺取每分100元的好處費。林某交代,他的駕駛證記分周期是每年1月,去年7月至年底,他先后為他人有償處理了20多分交通違法,隨后通過考試,重新取得駕駛證;今年他又為他人有償處理了10多分違法。
目前,兩名違法當事人被公安機關(guān)處以拘留7日并處500元罰款的處罰。同時,民警也正在對閩A095G9小車車主進行調(diào)查。
據(jù)介紹,警方重點打擊“買分賣分”違法行為。目前,交警部門已采取多種舉措,成立工作組,甄別、打擊此類違法行為。首先是系統(tǒng)自動報警,一本駕駛證為3輛車或者3輛以上車輛處理交通違法時,違法處理系統(tǒng)會自動報警提醒交警。其次,處理交通違法必須本人持駕駛證到場并且刷二代身份證。第三,目前高清探頭已經(jīng)在路面普及,大多數(shù)違法者會被拍到,這為交警在處理交通違法過程中提供了重要的甄別依據(jù)。(記者 李瓊 通訊員 榕警 臺交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