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龍江派出所報警稱,當日凌晨該所治安聯(lián)防隊巡邏時,在東南村一山路口發(fā)現(xiàn)3個人形跡可疑。3人謊稱夜間到山上捕鳥,巡邏隊將他們帶回龍江所調(diào)查。其中一名叫甘某陸的民工交代,其實3人想趁夜去山上偷砍樹木。龍江所將該案移交森林公安。
經(jīng)調(diào)查取證,森林分局獲悉龍江街道安民加油站后山有樹木被偷砍。在事實面前,鄭某華(湖北恩施人)、甘某陸(湖北十堰人)、李某濤(湖北恩施人)供述,今年初來福清打工謀生,因近期無工可打,經(jīng)濟拮據(jù),遂產(chǎn)生盜伐林木念頭,3月26日、27日、28日連續(xù)3個晚上進山盜砍樹木,將盜伐林木運往漁溪一木材加工廠銷售并從中牟利。經(jīng)初步核查,被盜砍樹木共計蓄積量15立方米。目前3人因涉嫌盜伐林木罪被警方刑拘,全案正進一步審理中。(福州日報記者 陳鐵夫 通訊員 陳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