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今年春運期間(1月24日至3月3日),福州市交警部門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34萬多起,其中查處酒(毒)駕、超速超員超載、涉牌涉證等“五項十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303978起,禁止222名記滿12分和逾期未審驗的重點車輛駕駛人參加春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wěn)。
查處酒(毒)駕99人
2月8日至22日(正月初一到十五),交警部門組織開展酒(毒)駕集中整治,在午后、夜間和凌晨等重點時段,在商圈、賓館、飯店、歌廳、酒吧、餐飲大排檔等周邊執(zhí)法,共查處酒(毒)駕99起,其中飲酒駕駛81起、醉駕毒駕18起。
春運期間,全市交警還組織開展8次交通執(zhí)法統(tǒng)一行動,開展靜態(tài)停放集中治理,對停放點內的無牌、超標電動車一律采取鎖車或現(xiàn)場搬離、暫扣強制措施,共查處涉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5360起,查扣燃油助力車143輛。
科技設施成治違利器
據(jù)了解,與往年不同,今年春運期間,我市交警部門強化科技強警,電子警察、緝查布控系統(tǒng)、智控中心等成為春運期間整治各類交通違法和排堵保暢的利器。
今年,市交警支隊緝查布控系統(tǒng)首次經(jīng)過“春運實戰(zhàn)”,共布控攔截75輛違法車輛。只要未年檢、假套牌等違法車輛經(jīng)過,被卡口監(jiān)控抓拍后,緝查布控系統(tǒng)就自動進行信息比對,并通知附近民警布控攔截。另外,春運期間,電子警察共抓拍到145486起違法行為。
為確保春運期間道路通暢,市公安智能交通控制中心還設立排堵保暢指揮部,每日7時至22時不間斷監(jiān)測城區(qū)道路通行狀態(tài),實時指揮路面警力和30輛清障拖車上路巡查,遇有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迅速排除堵情。(記者 陳敏靈 通訊員 榕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