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住在福州倉山的一名男子收到一份由“上海市公安局”發(fā)來的“無犯罪擔保金”文書,看到“文書”上有自己的頭像和身份證號,男子信以為真,被騙5000元,事后經(jīng)同事提醒才知道被騙。
1月20日13時許,30歲的朱先生接到一個自稱是上海公安局民警打來的電話,稱朱先生因個人身份信息被人冒用,涉嫌電信詐騙,數(shù)額巨大,已被全國通緝。朱先生表示懷疑后,對方立即給朱先生發(fā)來了一份“無犯罪擔保金”的法律文書。朱先生看到文書上印著自己的照片和身份信息,其他內(nèi)容也沒有認真看,就相信了。對方此后要求朱先生將1.2萬元擔保金匯至指定賬戶進行審查,朱先生按照要求在銀行匯了兩次,每次匯2500元??ɡ餂]錢了,朱先生就向同事借錢,同事詢問了情況后立即帶著朱先生到城門派出所報案。
民警向朱先生指出該文書錯誤百出:函頭是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落款卻是檢察院,印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來自上海的文書,字號卻是“京(檢)取保字”;文中句子前后矛盾、成分殘缺。朱先生這才恍然大悟。(記者 程仁山 通訊員 郭金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