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某通過QQ聊天被騙到福清一傳銷窩點,被非法拘禁10多天。近日,該傳銷窩點“主任”劉某、“管家”王某等10人因犯非法拘禁罪被福清法院分別判刑。
去年3月31日,為“擴展業(yè)務”,在劉某的授意下,“管家”王某通過QQ聊天將男子廖某騙到傳銷窩點。到窩點后,廖某感覺情況不對想離開,卻被劉某事先安排好的手下踢倒在地,嘴巴也被人用擦腳布堵住。
控制住廖某后,“管家”王某將廖某反鎖在房間內(nèi),并不斷對他實施言語威脅。“老板”向某負責給廖某上傳銷課并監(jiān)視其一舉一動。其余人則輪流看押、恐嚇廖某,強迫他赤腳站在飲料鐵罐上進行體罰,并不斷給他上傳銷課。此后,廖某一直被該窩點限制人身自由,并不斷被要求購買“公司產(chǎn)品”,加入該傳銷組織。去年4月12日,廖某被迫說出銀行卡密碼,花錢購買了“公司產(chǎn)品”。
去年4月13日晚,福清警方根據(jù)群眾舉報,在該傳銷窩點內(nèi)抓獲劉某的手下“管家”王某等9人,廖某獲救。去年9月3日,“主任”劉某在溫州市樂清市被警方抓獲。
近日,福清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劉某等人結伙逼迫他人加入非法傳銷組織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判處劉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記者 陳欽祥 通訊員 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