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部門正在準備試點巡回法庭的人選,這是法治周末記者從多位接近該院的人事處獲得的消息。
兩個月前閉幕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qū)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全國政協(xié)委員侯欣一向法治周末記者表示,由最高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是四中全會的一個“大手筆”,“事先沒有一點跡象”。

12月16日上午,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正式掛牌成立。 資料圖 法治周末記者 陳磊
“更沒有想到的”是巡回法庭設立的步伐。四中全會后一個多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試點方案》。接著,最高法院相關部門開始準備人選。
今年以來,最高法院在組織機構領域改革頻仍,知識產權法院、環(huán)境資源審判庭、巡回法庭和跨區(qū)域法院相繼問世。
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其主要目的在于,破除司法權力“地方化”,實現(xiàn)司法公正。
巡回法庭首批兩地試點
最令人意外的,或是巡回法庭。
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其中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qū)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侯欣一對法治周末記者說,在十八屆四中全會之前,無論是學術界還是實務界,并沒有過于關注巡回法庭。
習近平總書記在關于《決定》的說明當中,專門提到設立巡回法庭的初衷。
習近平指出,近年來,隨著社會矛盾增多,全國法院受理案件數(shù)量不斷增加,尤其是大量案件涌入最高法院,導致審判接訪壓力增大,息訴罷訪難度增加,不利于最高法院發(fā)揮監(jiān)督指導全國法院工作的職能,不利于方便當事人訴訟。
12月2日,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試點方案》。
12月20日,一位接近最高法院的人士告訴法治周末記者,最高法院相關部門已經就試點巡回法庭的人選向全院下發(fā)通知,接受報名,工作地點是廣東省深圳市和遼寧省沈陽市。
“報名(表格中)不分具體工作地點,可以在(表格之外)提出要求。”該人士表示,估計“報名的人超出需要的人數(shù)”“名單還沒有公布,到底誰去還不知道”。
侯欣一說,由最高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有助于超脫地方利益對法院審判的干擾,“確實有其必要性”,但沒有想到巡回法庭“動作這么快”。
法治周末記者梳理公開報道發(fā)現(xiàn),此舉早有端倪。
中國法學會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座談會上,最高法院副院長江必新介紹說,巡回法庭性質上是個派出機構,類似于派出法庭的性質,雖然名字叫巡回法庭,但“并非是一個巡回的、到處跑”的機構。
江必新說,巡回法庭開始不一定設得很多,可能先設“一到兩個作為試點”,有了成熟經驗后再擴大。
此前,江必新在回答媒體關于設立巡回法庭時間表的提問時表示:關于巡回法庭的設立,最高法院已做過多次研究,但是涉及到體制問題(它不僅僅是一個單獨的指定管轄問題,還涉及到法院職能轉換)和有關人員編制問題等,需要相關部門予以配合。
中央深改組在通過《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試點方案》時,建議根據(jù)會議討論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報批實施”。
侯欣一認為,設立巡回法庭是一項重大改革,在依法治國框架下,下一步將由最高法院就巡回法庭的設立、案件管轄、法官任命等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決定。
侯欣一還建議,最高人民法院設置巡回法庭,宜根據(jù)案件臨時設置,不宜固定設置,這樣的制度設計有助于確保國家司法的統(tǒng)一理解與適用。
程雷的建議是,盡快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將包括巡回法庭在內的制度創(chuàng)新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規(guī)范。
知識產權法院開始審案
最高法院今年最確定的組織機構改革,知識產權法院是亮點。
12月16日上午,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正式掛牌成立,首任院長楊宗仁、兩位副院長和首批十位主審法官在新聞發(fā)布會上集體亮相。
據(jù)廣東省高院政治部主任周玲介紹,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實行扁平化管理。
在庭室設置上,除了立案庭、專利審判庭、著作權審判庭、商標及不正當競爭審判庭4個審判業(yè)務庭外,再設立一個綜合行政機構(綜合辦公室)和兩個司法輔助機構(技術調查室和法警支隊)。審判庭庭長由主審法官兼任,不設副庭長。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掛牌的同一天,位于北京市海淀區(qū)彰化路的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公開審理了該院設立以來的第一起案件。
9時30分,浙江維康藥業(yè)有限公司訴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發(fā)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一案公開審理。該院院長宿遲擔任該案審判長。
1993年,中國知識產權第一庭——原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成立,宿遲當時是庭長。
1995年,最高院成立了知識產權辦公室。次年10月,最高院正式建立知識產權審判庭,統(tǒng)一審理知識產權案件,蔣志培擔任副庭長。
今年8月28日,已經從最高院知識產權庭庭長職位上退休的蔣志培告訴法治周末記者,“探索”了20年的知識產權法院終于落地,是知識產權界的一件“幸事”。
實質性突破始于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首次寫進中央全會決議。
蔣志培表示,在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和建設創(chuàng)新國家的背景下,三中全會決議體現(xiàn)了中央的政治決心,體現(xiàn)了中央對國家創(chuàng)新能力及其保障機制建設完善的重視,改革步伐隨后明顯加快。
今年6月6日,中央深改組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方案》。兩個多月后,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以立法形式宣布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
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的規(guī)定》發(fā)布,主要規(guī)定了涉及知識產權法院的案件管轄及審級關系等內容。
3天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掛牌成立。法院內設4個審判庭,法院主審法官實行員額制,法官員額30名,首批選任法官22名,4人被任命為庭長,遴選產生。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從成立當天就開始正式受理案件,建院一個月來共受理案件221件。目前,上述案件已陸續(xù)進入實體審理程序。
最高院政治部副主任龔稼立認為,知識產權法院的設立仍然處于探索階段,“知識產權法院的設立仍然需要通過實踐來探索,法院設立的數(shù)量不會很多,規(guī)模也不會很大”。
侯欣一對此表示贊同。知識產權糾紛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多種法律關系,專業(yè)性強,讓法官“什么知識都要懂”不太現(xiàn)實,所以在全國范圍內“宜審慎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對于知識產權糾紛,可以尋求專家證人的支持。
跨區(qū)域法院即將掛牌
今年年底,跨行政區(qū)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也將呼之欲出。
12月2日,中央深改組第七次會議還審議通過了《設立跨行政區(qū)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試點方案》。
當天,第九屆首都法學家論壇舉行,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一位人士表示,北京市將要成立北京市檢察院第四分院。
10天后,有媒體報道稱,北京將于12月底成立第四中級人民法院,跨行政區(qū)劃審理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上海也將組建跨行政區(qū)劃的中級人民法院。
該報道還稱,北京四中院法官遴選工作正在緊張有序進行。該院成立后,符合該院管轄條件的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將由該院管轄,而不再按行政區(qū)劃,到行政區(qū)劃所在法院起訴。
另有媒體稱,北京四中院或將在北京鐵路法院基礎上設立。北京鐵路法院曾管轄跨省級行政區(qū)劃的關于鐵路運輸?shù)陌讣?,現(xiàn)已劃歸北京地方法院系統(tǒng)。
可資佐證的是,江必新此前曾表示,目前準備利用鐵路法院這個框架和其他已經具有跨區(qū)域性質的一些審判機構,來完成跨行政區(qū)劃法院管轄案件的制度設計,跨行政區(qū)劃法院不屬于專門法院,而是普通法院。
江必新解釋說:“它整體上是屬于普通法院系列,但又有一些特點,就是跨行政區(qū)劃的普通法院,我們目前是這樣定位的。”跨行政區(qū)劃法院不僅僅專門審理行政案件,還要審理與交通有關的刑事案件和與行政案件相關聯(lián)的一些民事案件。
江必新認為,設立跨行政區(qū)劃司法機關,實際上就是要解決案件審理中的地方保護主義問題。
依據(jù)人民法院組織法,我國法院系統(tǒng)由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組成。
其中地方法院的設置分為三級。各級法院由各級人大選舉產生,同級法院向同級人大負責,接受同級人大的監(jiān)督和罷免。由此容易造成法院機構設置的地方化、隸屬關系的地方化的事實。
程雷對法治周末記者說,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后開啟的新一輪司法體制改革,意圖之一是打破地方保護主義,舉措之一正是探索建立與行政區(qū)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
江必新也表示,根據(jù)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四中全會精神,高級人民法院經過最高法院的批準,確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區(qū)域審理行政案件或其他案件,對于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有重要的意義。
程雷指出,最高法院速度如此之快的改革步驟,顯示了中央推進司法改革的決心“前所未有”,在緊迫的改革時間表上,這屬于“應有之義”,也是對公眾熱切期待的積極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