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兄弟殺人拋尸案 兩兒子一死刑一15年父母要上訴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因無力償還高利貸債務,泉州某高校大學生許某杰和弟弟合謀將債主殺死,并邀請兩名同班同學協(xié)助拋尸。這起發(fā)生在惠安縣東橋鎮(zhèn)坑尾村的殺人拋尸案,昨日下午在泉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許某杰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弟弟許某堅,以同樣罪名獲刑15年;協(xié)助拋尸的兩名同學因犯幫助毀滅證據(jù)罪,分別領刑1年半。
親兄弟聯(lián)手殺死高利貸債主
去年9月25日上午8時許,泉州市洛江區(qū)馬甲鎮(zhèn)惠女水庫邊,驚現(xiàn)一具男尸,頸部還系著一個繩套。2天后,這起離奇命案告破,死者為29歲的惠安涂寨鎮(zhèn)人王某忠,許某杰、許某堅、周某陽和黃某平隨即落網。許某杰是惠安東橋人,案發(fā)前就讀于泉州某大學成教學院土木專業(yè),和許某堅是親兄弟,與黃某平、周某陽是同班同學。
命案源于高利貸糾紛。許某杰交代,自己因在學校賭博輸了錢,不敢找家里要,就向放高利貸的王某忠借錢1.2萬元,利息每月1200元。去年9月,王某忠催債越來越緊,許某杰無力償還,便多次和弟弟商量,要選擇一個時機,將王某忠“做掉”。
去年9月24日下午2時許,許某杰以還欠款為由,將王某忠騙到自家二樓,和弟弟一起將他殺害,藏尸家中。經法醫(yī)鑒定,王某忠系在顱腦損傷的基礎上,因頸部被勒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殺害王某忠后,許某杰還將他身上的現(xiàn)金5600余元等財物拿走。
為毀尸滅跡,許某杰聯(lián)系了同班同學黃某平和周某陽幫忙租車,一起將尸體運到洛江區(qū)馬甲鎮(zhèn)新庵村池后溪橋拋到橋下。
哥哥為弟辯護稱他只是輔助作用
庭審時,對于檢方指控的上述事實,許某杰并未提出異議,并稱整個過程都是自己一個人在操作,弟弟許某堅只是起到輔助作用。法庭上,其辯護律師則提出,受害者給大學生放貸,自身也存在過錯。法院認為,許某杰殺人拋尸并盜走王某忠財物,構成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最終決定執(zhí)行死刑。弟弟許某堅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予以酌情從輕處罰,周某陽和黃某平協(xié)助拋尸,構成幫助毀滅證據(jù)罪。
得知兒子被處極刑,許某杰的母親陳女士欲哭無淚。昨日宣判后,陳女士和丈夫顯得躁動不安,他們手捧判決書,反復翻看判決結果,對旁人的過問顯得尤其警覺,知情人士透露,陳女士家中只有許某杰和許某堅兩個孩子,為給大兒子爭取活著的機會,他們表示要上訴。(本網記者 韓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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