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需兌換港幣為由 騙子流竄泉廈兩地騙了20萬
海都網(wǎng)-海峽都市報(bào)訊 用“做生意需兌換港幣為由”的老騙局多次行騙,在泉廈兩地作案18起、涉案金額20多萬元。前晚,隨著最后一名嫌犯落網(wǎng),南安警方破獲了一個(gè)由5名嫌犯組成的詐騙團(tuán)伙。目前,此案還在審理中。
今年以來,南安警方陸續(xù)接到10多名受害者報(bào)案稱,他們被人以“買賣板材需兌換港幣為由”騙走錢財(cái)。通過大量摸排工作,民警鎖定安溪人鄭某梅、柯某申、柯某全、鄭某木和鄭某田等5人有重大作案嫌疑。6月10日和11日兩天,警方先后抓獲鄭某梅等4名嫌犯。前晚,最后一名嫌犯鄭某田落網(wǎng)。
經(jīng)審訊,自今年1月以來,5名嫌犯結(jié)伙在泉州、廈門以“買賣板材換港幣”、“買賣雨傘換港幣”為由,流竄詐騙18起。原來,鄭某梅和柯某申是老鄉(xiāng),自小相識(shí)。去年年底,以鄭某梅、柯某申和鄭某田3人為主的詐騙團(tuán)伙形成。之后,他們又拉攏其余幾名嫌犯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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