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驚魂舞女半夜遭割喉 “割喉男”一審獲刑10年
海都網(wǎng)—海峽都市報訊 午夜歸家途中,舞女王某雪連挨3刀,其中一刀割喉,險些喪命。兇手于某濤落網(wǎng)后竟稱,只因“她長得太像多年前欺騙過自己的坐臺女”。昨日,豐澤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于某濤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2年。
去年10月13日這一天,對當(dāng)時只有16歲的王某雪來說,簡直就是一個噩夢。那時,她還是泉州市區(qū)湖心街某酒店的一名舞蹈演員。當(dāng)日凌晨3時許,因身體不舒服,她早早就下班了,從湖心街步行回明湖路的出租房。行至半路時,突然從身后竄出一名男子,一手將她嘴巴捂住,另一手則拔刀就刺。兇手連襲3刀,其中一刀正中喉嚨。經(jīng)搶救,王某雪頸部、臉部各形成長達15厘米的創(chuàng)裂傷,縫合59針才脫離生命危險。
當(dāng)月19日,兇手于某濤在江蘇落網(wǎng)。于某濤今年28歲,河南人。他交代說,早在5年前,他就來泉務(wù)工。當(dāng)時,他遇到一名坐臺小姐。這名坐臺小姐以談戀愛為名,向他借了1萬元,隨后便不見蹤影。于某濤覺得自己受到欺騙,決意報復(fù)。去年9月,在湖心街夜市,于某濤偶遇王某雪,并認定她就是當(dāng)年的那名坐臺小姐,于是一路跟蹤尾隨。
法院認為,于某濤為實施報復(fù),精心策劃,準備作案工具,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于某濤在實施犯罪時,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如實供述基本犯罪事實,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鑒于其至今未賠償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酌情從重處罰。
宣判后,于某濤不服,罵罵咧咧走出法庭,稱要上訴。(本網(wǎng)記者 韓影 通訊員 陳旭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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